根据《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,现将2024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。
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作为提名人的,不受年龄限制。院士作为提名人的,年龄不超过75岁,其他提名专家不超过70岁。
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市科学技术奖,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。
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、院士、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成果第一完成人、省和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可以独立提名。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成果第一完成人、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当3人联合提名。
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,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(二级学科)内提名。
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的候选者,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。
专家联合提名时,与提名项目任一候选者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。
被提名项目(人选)除必须符合《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2024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提名工作指南》,见附件1)及有关规定要求外,还须满足以下条件:
专家提名时,由主责专家(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)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奖励办)提出申请(附件2),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,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。市奖励办收到申请后,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,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。
提名单位提名前,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提名限额,账号和密码统一由市奖励办进行分配。
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,充分了解提名人选或项目的真实情况,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。科学技术最高奖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,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3个等级,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,不直接提名。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。
提名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,提名者应按照《2024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》要求,客观、准确、完整填写,不得填报涉密内容。“学科分类名称”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,应根据提名项目(人选)的主要科学发现、技术发明、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,最多可选择三个,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。
提名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“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”,按照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。
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,接受监督。
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。提名单位提名的,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。由专家提名的,应按照属地化原则,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区(市)协助进行提名公示。
公示内容应当按照《2024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》的要求进行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,方可提名。提名单位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。
市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,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、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,对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项目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被提名人选、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负主体责任。应书面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如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,一经查实,按照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)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。
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、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,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完成审核。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,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严格把关,严禁审核走过场、流于形式,被提名项目、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,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,视情节轻重,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,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。
提名函1份,内容包括:提名总体情况,被提名项目完成人(被提名人选)的政治、品行、水平、作风、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,提名前公示结果,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,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,提名汇总表。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;专家提名项目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函原件。
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,在项目提名阶段,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提名书,并上传电子扫描版附件,形式审查、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,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。请各提名单位、提名专家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,按要求做好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、报送工作。对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、不完整的项目,将取消后续评审资格,并在全市进行通报。
寄送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国际创新园B座11层
收件人: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(科技成果窗口),邮寄需注明“2024年度市奖提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