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吉安人才新政30条”既保留了原来“庐陵英才”计划政策执行较好的政策内容,又聚焦政策针对性、覆盖面、契合度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具有较大突破性的创新举措。1.靶向支持,政策覆盖面更广。有针对性地制定引才奖励政策,充分调动引才链上每个主体的积极性,特别是针对省级高层次人才、大学毕业生、技能人才等群体就业创业,提出了更具含金量的政策举措。比如,对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A类300万元、B类150万元、C类45万元、D类18万元、E类12万元人才津贴;对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本科2万元、大专1万元生活补贴。2.紧扣产业,政策契合度更高。紧扣重点产业链人才引育关键环节,精准施策,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、资金链深度融合。聚焦产业链引才聚才,对全市6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全职引进的研究生、本科、大专学历人才进行重点扶持,支持企业人才攻读博士学位。对工业企业人才取得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给予补贴。围绕全省12条重点产业链,对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,给予项目资金配套。强化人才平台建设,对新获批重点实验室、新型研发机构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(创新实践基地)等创新平台给予奖补。推动产教融合,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,对承办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的平台或单位给予资助。3.围绕需求,服务举措更优。围绕人才“关键小事”,持续提升人才服务质效,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。按照A至E类省级人才认定标准,进一步优化人才公寓免租和购房补贴标准,新增F类人才和硕士研究生公寓优惠租住服务举措,设立高校毕业生求职在青年人才驿站免费短住政策。
1.引进高层次人才。对全职新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,按照《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(试行)》认定为A、B、C、D、E五类人才,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人才津贴。2.优化人才就业创业支持政策。对全职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给予生活补贴。对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人才(团队)并落地吉安的项目,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支持。3.优化育才奖励政策。对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、“赣鄱英才计划”、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人才,按照上级资金50%的标准给予最高150万元资金配套。对重点产业链和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每年分档给予1-10名人才自主评定名额,纳入市级人才(F类)管理。对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特级技师等级证书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等级证书的工业企业人才,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、2000元一次性补贴。支持企业自主培养博士,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。4.优化人才平台建设支持政策。对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,分别给予15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。新获批省级院士工作站、专家工作站、“海智计划”工作站,分别给予15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。对新获批的市级专家工作站,给予最高15万元的经费支持。对新获批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高端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按照上级资助经费50%的标准给予奖补。对新获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万的一次性配套支持。对新获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承办职业技能大赛的,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5.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政策。对全职新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,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200㎡的免租人才公寓。F类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0㎡和60㎡的优惠租住服务。对A至F类人才提供人才子女入学、医疗保健、免费旅游、交通出行等便捷服务。6.建立“一事一议”机制。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及团队可实行“一事一议”政策。7.制定了吉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。A类、B类、C类、D类、E类高层次人才按照《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(试行)》人才认定标准进行分类,由省委人才办统一认定。结合吉安市实际,接续设置市级高层次人才F类,经个人申报、资格审核、部门核准、公示等程序后,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认定,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。